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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丽水市残联于1997年升为正处级单位,建立了党组,计划单列;内设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康复部、组宣部4个职能处室,有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机关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全市9个县(市、区)的残联组织均为正科级单位,实行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落实编制充实人员。全市还建立了各级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会5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并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协会(小组)形成了残疾人组织网络,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起到了政府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据2005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丽水市现有残疾人近16万人。《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先后认真组织实施了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计划和十五发展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圆满完成了省、市残疾人事业各项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较快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全市各地区之间残疾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残疾人保障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总体上与整个社会生活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一部分残疾人因残致贫,亟需得到救助;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还有一定难度。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十一五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使丽水市的残疾人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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