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18日,欢迎您访问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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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有义务对残疾人进行就业前的各种技能培训;公办的培训机构对符合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培训费。

    联系电话:205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