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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残联以“三重一大”事项为抓手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 2017-03-20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松阳县残联 兰芳

为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廉政建设。近日,松阳县残联印发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单位“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方式、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作出了明确规定。

松阳县残联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所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由集体讨论决定。议事决策时,按照“议题提出、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步骤进行。即议题提出人对议题作汇报介绍,与会人员就议题建议逐个表态,并说明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不先发表倾向性意见,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网络、公开栏、会议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全程监督,有效促进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