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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育华理事长在2017年4月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4-07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lscl


勇于担当  敢为人先

争创丽水残疾人事业全省一流业绩

——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齐育华

2017年4月1日)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16年残疾人工作,部署落实2017年工作任务。会前,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听取市残联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全市残联组织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对残联组织提出了殷切期望。下步,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将听取市残联工作专题汇报,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残疾人困难群体的关心厚爱,对残疾人工作者的鼓励和希望。各地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受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的委托,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与会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6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全市残联组织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残联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创新理念、加强协调、提升能力、补齐短板”的工作基调,以实施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系列政策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实现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惠残新政,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完成《丽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两项补贴制度、电商助残等具体细化落实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全市一卡通。新政策实施后,全市近5.2万残疾人享受到各类惠残政策,占持证残疾人75.36%。2016年,全市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9619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223人,占持证残疾人42.9%;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786人,占持证残疾人27.19%。实施残疾人单独施保扩面政策后,全市共有22400名残疾人享受低保或单独施保,人数比2015年增加了28.83%。为849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及残疾儿童辅助器具,补助金额807.5万元;49794名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参保率居全省第一;10324名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参保率居全省第三;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平比例75.99%,位居全省第二。52914名残疾人享受意外伤害险,投入资金163万元。推进托养服务机构责任保险,为1374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各级财政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1.31亿元,同比增长15.01%。

(二)优化服务环境,项目建设有了新进展。一是托养项目顺利推进投资7600万元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全面完工,并做好了机构设置、人员招聘等工作,3月正式投入运行,首批入驻41名莲都籍重度残疾人。龙泉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投入使用,庆元残疾人托养中心、遂昌县托养康复中心的新建项目成功立项,其中遂昌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其他未建县全部列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康复中心全面提升。市残联康复中心转建康复医院工作全面完成,开放床位60张,新增二类事业编制40名,并第一批11名康复服务人员已公开招考录用,圆满完成与台湾自闭症基金会“儿童康复早期干预机构评鉴技术”合作项目;建立华东师大自闭症研究中心丽水市残联实训基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丽水教学基地,使市本级儿童康复的项目设置、运行管理、康复功能等得到显著提高,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丽水市、龙泉市康复中心被确定为省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景宁县康复中心投入使用。县级康复中心项目全部建成并开设一个以上的儿童康复项目。三是庇护机构有效巩固。开展残疾人庇护机构运行整顿巩固工作,累计建设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62个,入驻精神、智力等残疾人1713名。

(三)创新服务方式,难点问题有了新突破。一是有效突破就业增收难点。努力在党政部门带头安置就业、电商创业就业、来料加工就业、集中就业、技能培训就业等五个方面,拓展残疾人就业增收渠道。在市领导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下,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两个单位今年推出2个残疾人公务员单招单考岗位,去年市残联单招单考事业工作人员1名、编外用工1名,为全市党政机关起到带头作用。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 支持残疾人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成功将市残疾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列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试点,市、县两级电商培训残疾人869人,我市这一做法得到省残联和市政府的关注与肯定,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市本级下达来料加工补助资金30万元,发展来料加工残疾人1073名,扶持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增收。组织力量赴杭州、义乌走访外地福利企业,加大残疾人就业信息对接,市、县两级举办9场次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向市外福利企业劳务输出103人。新建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15个。二是全力推进精准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我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86.22%,2850名残疾人享受助听、助明、助行服务,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对16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用好用足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发放救助金95万元,惠及残疾人60户。在全省率先实现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

(四)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氛围有了新举措。一是助残活动多样化。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本级先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自闭症儿童康复”公益讲座、无障碍宣传服务等11项主题活动,举办扬帆集团轮椅赠送仪式。继2014年后,再次争取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3万件服饰。全年开展助学1134名,其中市本级助学支出34万元,学前教育助学(彩票公益金支付)30名。开展全市“福彩牵手·关爱残疾孩子”专项资助,惠及残疾儿童200名。二是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由19个单位63名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形式的助残服务活动。组织狮子会服务队、丽人志愿者、市中医院党员开展100多名残疾儿童微心愿圆梦活动。三是文体宣传多元化。拍摄残疾人事业五年成就和扶残政策专题访谈电视专题片并在市电视台播出。开展文化艺术进农村(社区)、“美就在你身边”残疾人摄影书画采风活动。举办“与爱同行 共享小康”《自强之歌》九个代表队合唱比赛。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获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全年共编辑《丽水自强报》12期、《丽水残联》43期,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残联工作信息,在电视台、日报、晚报和全市所有县际公交大巴和市内闹市区公交站台播出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残疾人事业成就展厅和摄影长廊及时更新。坚持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励志短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

(五)推动事业发展,丽水残联有了新形象。一是纳入大局彰显分量。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重点任务责任书,将残疾人收入占社会平均水平的比例指标、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纳入县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指标纳入农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协社法委开展残疾人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市政府将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连续七年将扶残助残事项列入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内容。二是争先创优展现风采。在残联党员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设置“五个对照差什么、五个自省缺什么、五个应该做了么”的15个思考题,查找补齐事业发展短板。组织残联系统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对7.2万名持证残疾人进行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坚持残联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营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9个县(市、区残联均出色完成年度重点任务,莲都区、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在考核中名列前茅。在3月6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市残联在2016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和龙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以及吴善印、李冠武、谢根雨、徐丽翠、蓝伟群等5人分别被省残工委授予全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壮大队伍激发活力。市、县两级公办托养康复机构人员不断充实,事业发展平台不断扩大;市、县两级残联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作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继莲都区后遂昌县、景宁县开展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工作,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全市残疾人工作以归零的心态,奋发的姿态,在“十三五”新的起点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开门红。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的结果,是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和残疾人工作者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我市残疾人工作存在的短板

成绩令人鼓舞,差距也不容忽视。特别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虽然一些工作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但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尚居全省后列,处在第八位,其中有三个指标位于全省末尾,如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只有28.70%,排在全省第11位;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13.65%,列全省第10位;残疾人辅具器具适配率64.38%,列全省第10位。这些指标的落后不仅指出了我们残疾人事业的短板问题,也反映了我们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重视并予以强化措施、迎头赶上。目前,各地工作落实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惠残政策实施协调力度不大、办法不多、落实占比不均的问题。按照上级扶残办法要求,部分县惠残政策未落实到位;县与县之间出台的一些惠残政策及补贴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引起残疾人的不满情绪。以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两项补贴制度落实为例,省、市以及各地的小康意见和两项补贴文件中均明确了几类情况低保单独施保、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范围,但目前各地落实该政策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导致我市政策惠及面大打折扣,并与衢州等地争取省补资金形成较大差距。一是单独施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省、市政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我市有持证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共有28624人,基本上都是依靠家庭供养的,均须纳入低保并单独立户。目前,全市只落实了1.8万人,大部分县(市)未执行到位。二是未成年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基本未执行。省、市政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我市持证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共有1925人,各地这项工作基本未按照文件执行落实。三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核对控制过严。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各地民政部门的收入核对中心核对控制过分严格,经测算我市应享受残疾人困难补贴的的4万多人,目前只落实31000多人,导致近1万多名残疾人未能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以上的因素,导致我市与衢州市相比(衢州的经济水平、持证残疾人与我市大致相同),我市困难残疾人享受低保人数比衢州市少12500人,全年少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近50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比应享受的残疾人少1万多人,全年少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2000多万。这极不利于我市残疾人共享小康目标的实现。为此,各地要加大以上政策执行的协调力度,用足用好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早日、全面享受党和政府利好的惠残政策。

(二)新时期新常态下,各地事业发展创新意识不强、敢为人先精神缺乏的问题。残疾人事业发展,关键在人,首先是要打造一支事业心强、能干事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当前,残联系统还存在一些主观上不够努力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慢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干部缺乏工作主动性,存在“等靠要”思想,觉得现在“紧箍咒”多了、“自由度”少了、“做事风险”大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吃不喝也不干”意识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少数干部对工作业务不够熟悉,残疾人状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依靠上级组织督促指导,思维反应不快、工作落实滞后。二是敢为人先精神缺乏依然存在。一些干部对有难度的不愿干,对没有先例的不肯干;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敢迎难而上,办事一味追求“水到渠成”。尤其是在残疾人康复托养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中,部分地方及一些干部缺乏作为意识,导致一些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多年未能完成或严重滞后。

(三)各地协调统一、作用发挥、资源利用,思考不多、整合不力、共享不够的问题。受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不一、工作推动力度不同的影响,我市不仅与发达地区有差距,且县(市、区)之间不平衡问题进一步凸显,从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到残疾人政策制定、基本生活保障落实都存在较大差距。除了客观因素,很大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工作协调力度不大、操作办法缺乏、部门配合不力造成的。

三、2017年全市残疾人工作重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也是县、乡两级残联换届之年。要实现全市近17万残疾人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一个也不能掉队,我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十三五”期间达到全省中上水平的目标要求,以“转变创新方式、增强发展动力、拉高工作标杆、补齐事业短板、加强科学管理、促进全面发展”为工作总基调,以实施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系列政策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重点,持续推进丽水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今年必须抓好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扶残助残转型,精准扶贫出实效。以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为重点,主动转变保障与扶持方式,确保我市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1%。一是转保障扶,变以增扩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残疾人低保政策落实专项督查,针对各地政策执行力度不到位、标准不一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全覆盖,惠及残疾人5.9万人次。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实现全覆盖。免费为4.8万名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800户。二是转就业扶,变以实扶新。重点推进按比例就业、电商、来料加工就业平台建设,探索残疾人就业创业新载体,切实推进党政部门带头安置残疾人,2017年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单招单考残疾人公务员2名的带动下,市、县两级继续协调各部门排出计划,确保2018年前实现市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2017年,全市新增按比例就业170人,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400人。落实《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发挥市残疾人电商孵化中心示范带动作用,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1个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新增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170人。落实残疾人来料加工就业扶持资金,帮助困难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增收。全市新建1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三是转救助扶,变以训提能。把技能培训作为残疾人就业重要渠道,市本级将开展残疾人山耕品牌、来料加工经纪人、车辆修理等10个职业技能主体培训班次,各地也要积极举办紧贴当地实际和残疾人需求的培训班,全市培训残疾人1500人次。

(二)康复服务升级,增量提质创一流。以规范康复机构运行、提升康复功能为重点,切实补齐我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率、辅具器具适配率较低的短板。一是科学有效管理,激发内在潜力。市残联康复医院按照“省内领先、争创一流”的要求,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逐步扩大康复规模,中心年内接受残疾儿童康复180人以上。县级康复中心要着力解决人员、资金保障和康复质量提升的问题,全面实现“两个以上儿童康复项目”的目标,实现全市367名残疾儿童“免费”康复。二是用心真心服务,扩大有效覆盖。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工程,完成辅助器具适配1780人次。落实残疾人康复需求动态调查登记、定点评估和专业机构精准服务,实现基本康复服务4000人次,确保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全额保障完成无障碍改造504户,创建无障碍社区9个。三是开展康复研究,争取技术领先。加强与华东师大、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组织力量对康复机构运行、康复项目布局、康复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探索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富有经验价值的研究成果。四是加强技术指导,统筹县域发展。争取将脑瘫、智障、听障儿童纳入到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加强康复工作区域统筹,实施县级康复机构等级评定等工作,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联康复医院)的业务指导、技术帮扶等作用;优化县域间儿童康复项目资源互补、功能整合,提高我市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三)文体宣传强化,发展氛围更浓厚。以开展文体活动、加大事业宣传为重点,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基地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残疾人文化示范点、1个残疾人体育示范点。努力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乡村)”覆盖面,加大残疾人文体人才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创作活动,组织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二是搭建参与平台,丰富精神生活。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艺术培训活动,举办特殊艺术巡演54场次,使之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艺术才能、集中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五个一”送文化活动,2017年受惠残疾人1850名。在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市区1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免费订阅一份处州晚报。三是挖掘工作亮点,扩大事业宣传。落实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助残公益广告宣传,不断拓展现代信息平台,持续发挥残联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服务功能作用。开展围绕“自强”主题,打造“自强系列”的评选和宣传活动,使之成为展示丽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特色窗口。四是重视社会助残,实现共建共享。发挥市残工委助残志愿者服务队、狮子服务队等助残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扶残帮困、走访慰问、康复就业等关爱残疾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社会资源兴办康复托养机构,开展爱心救助等活动。

(四)基层基础夯实,实现目标有保障。以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落实事业经费保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保障能力。一是建好用好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市级托养康复项目方面,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全面投入运行,全市入驻重度残疾人达到180人以上,全力打造省内一流的托养中心。市残联康复医院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县级康复托养项目方面,遂昌县托养康复项目、莲都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出租收回改建项目开工建设,庆元县、松阳县公办托养项目完成立项;县级康复中心达到星级评定2星及以上级别。庇护机构建设方面,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巩固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62个,为1800名精神智力为主的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就业,并实现每个县(市、区)1家政府优先采购庇护中心的一种庇护产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持续落实地方财政残疾人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级福彩公益金10%用于助残项目。制定出台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到征收上依法依规、使用上严格界定。实行县级残联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完善网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结合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运行,依托互联网技术,探索智慧助残应用,开展全国“智慧残联”信息化平台试点。列出涉残服务“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提高办事效率。

(五)队伍建设重整,塑造残联新形象。认真贯彻丽水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干净干事的责任感、事业奉献的荣誉感、工作担当的使命感,打造一支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的残联铁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真正做到“为残代言”。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准确、全面掌握残疾人状况与需求,及时反映残疾人的各种诉求和困难,当好残疾人的“代言人”,关注惠残政策制定与落实、扶残助残工作的推动,为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真正做到“为残谋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残疾人事业发展越来越引起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高度的重视和关心,如何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残疾人能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残联是残疾人的“娘家”,一定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牢固树立“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干事标杆,坚持倡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各方支持的新风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扶持有政策、工作有人管、困难有处帮”的协调运作格局,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法律上有地位、人格上有尊严、生活上有保障”。通过努力,真正实现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中“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并总结出丽水经验、留下丽水印记,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的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三是加强服务能力提升,真正做到“为残服务”。要抛弃“懒作为”“慢作为”,着力解决担当不够,劲头不足、安于现状、推诿塞责等问题,通过健全和完善符合岗位特点的责任体系,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岗,把激励机制与惩戒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残疾人的事做实办好,让他们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文明的事业,也是艰辛的事业。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更加务实创新,奋发有为,为努力实现“十三五”我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程度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争创全省一流业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