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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03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lscl

 

不忘初心再起航  争先进位大赶超

在全面决战残疾人高水平小康征程中砥砺前行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工作报告

胡晓红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同时,请各位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省残联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抢抓机遇、团结奋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优化发展环境,残疾人事业凝聚更强动力

五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整合部门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政策支撑日益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召开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召开残疾人工作会议,签订重点任务责任书。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开展涉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视察和调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扶持、学费补助、技能培训、产前免费筛查、司法救助等16个部门专项政策文件。修订完善《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残疾人事业经费普遍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五年来投入9.2亿元,年均增长15.7%

协作机制日益健全。各级政府残工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十二五”“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任务逐年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并定期检查评估。各部门在涉残政策、项目、资金、人员力量、舆论宣传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支持和关爱,形成了我市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助残氛围更为浓厚。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兴办托养机构、庇护中心35个,捐款捐物合计3100万元。全市注册助残志愿者超1200人,五年间提供公益服务达6万余人次。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助残服务队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心活动,中国狮子会7支服务队“义工助残”服务品牌深入人心,浙江扬帆集团设立残疾学生助学基金、连续23年开展爱心轮椅捐赠活动等等。

(二)强化民生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幸福感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各项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2017年全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89.83%,城镇和农村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社会收入比重分别位居全省第二和第一。

残疾人基本生活有效保障。残疾人低保制度全面落实,28016名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占低保总数的28%,目标覆盖率位居全省第三。2016年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市36114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23725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发放补贴2.3亿元,目标人群覆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为残疾人最大的政策“红利”。

残疾人社保体系逐步建立。投入2772万元,为69039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54281名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7281名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和服药“一卡通”,惠及5865名精神残疾人。

残疾人补助救助常态实施。将制度性安排与临时性救助有机结合,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投入820万元解决了268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全省率先创立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发放救助金271万元,惠及残疾人220户。争取省级爱心救助金552.5万元,救助1230人。开展助残日和元旦春节慰问等活动,五年来共走访慰问和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12633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和物资796万元。

(三)加大公共服务,残疾人享有更多获得感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的需求,全市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教育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就业创业有效帮扶。出台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日益规范化,启动市级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岗位单招单考。举办市、县两级残疾人专场就业招聘会51场次。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6971人次,承办全省残疾人工匠大赛。创建省、市两级扶贫基地95个、残疾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9个,来料加工、电子商务成为我市残疾人创业增收的新平台,其中残疾人来料加工工作在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全市残疾人就业率达85%

康复服务成效明显。建成社区残疾人康复示范站42个,引导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实现基本康复“全免费”、普及辅助器具“全赠送”。共投入6530多万元,为2789名残疾儿童免费适配电子人工耳蜗、开展关节矫治和康复训练等,康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投入2350万元,为5986人实施髋或膝关节置换、白内障复明、肢体矫治等手术,帮助16698名残疾人适配了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等各种辅助器具。

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依托公建项目和民间力量,建立27个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使用面积73574平方米,建设规模和服务能力均创历史新高。投资7580万元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投入使用,完成市残联康复医院转建并处于省内领先,被授予“全国残疾人之家”称号和市文明单位,成为省内第二个同时建成市级托养康复机构的地级市。龙泉市托养康复中心新建项目投入使用,遂昌县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庆元县、松阳县、缙云县托养中心立项,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多模式建立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62个,为1711名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就业服务。

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基本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6%。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公办学前教育或普通高中段教育学费补助,实现助学政策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覆盖。五年来,全市有3956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助学和生活补助,助学资金达到425万元。

(四)推进共享共建,残疾人收获更多自信

五年来,我们围绕“平等、参与、共享”这个目标,坚持用宣传舆论引导人、文体活动凝聚人、典型事迹感染人,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四自”精神在丽水大地得到全面展现。

无障碍环境开始改善市、县两级电视台开通周末手语新闻,启动无障碍社区创建,对1511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驾驶汽车政策。莲都、青田、缙云、松阳、庆元等县(区)先后创成“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成立残疾人书画、摄影等协会,每年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演出、文化艺术周、“送电影、送戏”下乡等活动,文化助残受益人群达1万人。举办市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组织参加省第七届、八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并取得优异成绩。成功承办全省残疾人书画摄影展,举办多个残疾人作品展。向国家和省输送残疾人体育人才23人次,两名青田籍运动员参加里约残奥会,青田叶金燕获仁川亚残运会11银,云和陈宗飞、遂昌华志新共获全国第九届残运会31银。

事业宣传深入人心。电视、报纸和广播电台均设立扶残助残公益栏目,办好《丽水自强报》及残联工作简报、网站,开通残联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制作传播儿童康复公益广告宣传片、微电影《自强人生》和康复就业专题片。成功创编并推广唱响《自强之歌》,编印《断翅亦高飞》《励志短语》等书籍。残疾人事业成就展厅、摄影长廊成为了全市青少年励志教育基地。同时,开展丽水市第三届自强模范和自强能人、“十大成果”“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评选等活动,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陈建毅、全省“最美公务员”吴锦华等一批残疾人先进典型。

维权渠道畅通有效。将残疾人权益保障纳入《平安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发挥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集中破解残疾人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五年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1787人次,法律援助387件,处理信访案件781件,残疾人信访办结率100%,未发生残疾人进京到省集体访、重复访事件。

(五)打造“三为”残联,残疾人工作拥有更好基础

五年来,我们牢记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市残联加大对县级残联的协管指导,9个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乡、村两级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市、县两级残联五大专门协会自我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较好发挥了团结、管理、教育、帮助残疾人的作用。丽水市残联、龙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荣获“十二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级残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等重大精神和部署,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干净干事创新业”“归零翻篇开新局”等活动,在全市残联系统倡导争做“为残代言、为残干事、为残服务”的“三为”干部。设置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专职委员181,配备2167名村残疾人专职委员。37名残疾人及其亲属当选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服务机制有效探索。组织全市3500多名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志愿者对所有持证残疾人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需求信息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启动丽水市残疾人公共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加快智慧残联建设。推行残疾人证“一站式”办理模式,探索上门办证服务、“网格化”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着眼。残疾人事业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深刻认识到,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意识,不忘初心,牢记残疾人工作者的使命和职责;必须牢牢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把事业发展融入中心大局去谋划、去推进;必须牢牢树立核心意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围绕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支持核心;必须牢牢树立看齐意识,时刻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工作都不能偏离正确方向。

——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在争取支持、统筹协调上着重。一直以来,省残联给予我市残疾人事业特别的关爱和扶持,在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最大倾斜,五年累计转移支付约5.1亿元,占残疾人事业总投入的55.4%。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市、县两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坚持听取残联工作汇报,15项涉残工作先后列入全市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春节期间市、县领导慰问活动残疾人“必访”等等。

——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在关切诉求、创新创优上着手。我市残疾人事业底子薄、基础弱,与发达地区差距大,五年来我们抓住问题瓶颈,攻坚克难,敢于创新,有效探索了符合丽水市情、贴近实际需求的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路子实践证明,我们只有一切从残疾人的利益出发,牢牢掌握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正视事业发展的“最短处”,解决残疾人的“最难处”,争取保障服务和权益维护的“最好处”,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残疾人的满意、社会的认可。

——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在激发自强自立、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上着力。广大残疾人身上,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闪烁着特有的人性光芒,如我市陈建毅、吴锦华等等就是最好的例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给人以激励和鼓舞,给人以信心和力量。广大残疾人只有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自强不息,顽强拼搏,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大潮,向全社会充分展示自强风采,传递正能量,才能赢得社会的肯定与尊重。

各位代表、同志们,丽水残疾人事业在奋斗中走过了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个时期已成为我市残疾人事业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最多、服务设施建设最快、民间资金投入最大、普惠加特惠政策最全、残疾人受益面最广的一个时期。这一切,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益于省残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第六届主席团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一切,也凝聚了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矢志不渝地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情怀,更汇聚了全市17万残疾人自强不息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沉淀。在此,我谨代表市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向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广大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令人鼓舞,但差距也不容忽视,特别是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服务能力不足,残疾人就业不充分,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具适配率偏低,基层组织和专业人才力量不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残疾人事业仍然是建设更高质量全面小康进程的主要“短板”和“瓶颈”。所有这些,都有待于新一届残联主席团及执行理事会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为我们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殷殷叮嘱,紧跟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的步伐,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今后五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及上级残联的部署,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增收、基本公共服务,聚力基层基础、精准服务、能力提升,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加充分、更加均衡。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与“丽水大花园”“乡村振兴”战略举措的融合共享。到2020年,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提前实现全面小康。到2022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精准的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人人享有良好的十五年教育,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更加普遍、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实施基本保障提升行动,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一是生活保障政策扩面。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全覆盖,完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

二是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大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持续推进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全覆盖。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障需求的商业补充性保险产品。

三是完善住房长效救助机制。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为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办法,制订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二)实施精准康复提升计划,增强残疾人参与能力

一是加大医疗康复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支付、医疗救助流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完善康复服务机制。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大力实施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工程,市残联康复医院建成浙西南儿童康复的示范性医院,日容量达300名。县级公办康复中心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站和服务站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康复管理、指导和服务网络。
  二是强化辅助器具适配。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免费提供助视器、助听器及假肢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提供人工膝、髋关节置换术等基本康复项目补助。优化康复项目结构,调整辅助器具品种,探索建立助听、助明、助行项目以外的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社区康复和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制订完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加大重点干预力度。
  (三)实施就业帮扶提升行动,拓展残疾人增收渠道

一是推进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建立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落实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实现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经费补助等优惠政策。

二是扩大公益性岗位就业。推动各地安排一定比例公益性岗位用于困难残疾人就业。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三是拓展创业就业平台。健全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扶持残疾人在来料加工、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民宿等行业从业。落实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政策,巩固提升扶贫基地100家。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援助。

(四)实施阳光文体提升行动,促进残疾人融合共享

一是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建立9个残疾人文化示范基地。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残疾人文化艺术周”、艺术培训活动。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乡村)”覆盖面,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巩固在70%以上。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创作,挖掘更多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全省、全国比赛。

二是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9个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组团或选送运动员参加全省、国内和国际残疾人赛事。落实《丽水市残疾人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对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就学、就业、创业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扶持。

三是加大事业公益宣传。办好残联微博、微信公众号,强化互动交流的平台。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开设残疾人专版专栏专题,并定期开展助残公益宣传。开展“自强系列”评选和宣传活动。

四是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丽水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专业性强的特殊教育体系,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全部创办特殊幼儿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开展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幼儿的学前入园率并将学前教育学生纳入学籍管理。以持证残疾儿童少年计,学前三年入园率不低于85%,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8%,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80%。建立完善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机制,加强卫星班建设,推动融合教育发展,基本实现残疾学生受教育全覆盖。

(五)实施能力水平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服务平台

一是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和布局2020年前,9个县(市、区)均建成1所示范性公办残疾人专业托养中心,平均每百名残疾人的康复和集中托养床位达到3张以上。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照料)机构。

二是实施无障碍建设“四进”项目。全面开展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工作,完成无障碍改造3000户,建成30个省级无障碍社区,集中精力推进重点乡镇和旅游景点的无障碍改造工作,打响无障碍“畅游丽水”的品牌。

三是提高残疾人服务规范化水平。实施国家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分级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或督查。逐步建立康复、托养、庇护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残疾人服务品牌。
  四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及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完善人才培养、交流、共享机制。加大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强康复、托养机构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开展定点基地建设、专家集中会诊、互动服务。

五是创新助残服务平台。深化推进残疾人保障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积极推进“网上残联(智慧残联)”建设,建设丽水市残疾人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广残疾人证智能化。扶持民间力量创办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阳光行动”,各地创立一个志愿助残服务品牌,全市助残志愿者总数达2000人以上

(六)实施基层基础提升行动,汇聚残疾人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残联的决策部署与群团改革要求,全面实施残联组织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增强专门协会自我管理能力。

二是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落实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全面落实市、县两级残联“一兼两挂”配备,乡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和待遇。加大优秀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培养。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

三是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市、县两级残联联动的信访工作网络,探索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救助范围,充分用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满意率95%以上。争取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调研、对口协商活动。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市残联成立30周年,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明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为主线,对照省政府下达的责任书、2017年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研究报告、与兄弟市在事业发展上的差距,以及丽水残疾人基本服务现状和残疾人群体需求等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全面梳理,定好坐标、咬定目标,理出清单、挂图作战。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定好晒出“四张清单”。按照任务指标、主要短板、自身优势,制定并晒出“四张清单”(任务清单、坐标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实行清单“销号”工作法。二是瞄准标杆“比学赶超”。选准市外标杆和市内标杆,开展“外四学”“内四树”活动,即放眼全省、全国残疾人工作,确定丽水重点学习的“四个标杆”,并在市内选树四个层面典型。三是紧盯目标“挂图会战”。推行“挂图作战”工作法,重点打好“走在前列”“补短工作”“创新争优”三大战役,并推行每月重点项目攻坚机制。四是倒逼压力打“擂台赛”。各季度在市残联机关、县级残联两个层面举行擂台赛,传导压力、倒逼实绩,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成效。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教育就业,在政策创新上有突破。持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低保和“四项补贴”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研究制定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等新政策,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庇护产品和扶贫基地产品进“政采云”,组织实施慈善助残危房改造实事项目。全力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遇,分别在城市社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小康示范区”试点工作,解剖麻雀、示范推广。开展中青年残疾人扫除文盲工作,推动残疾人住房保障、按比例就业公示、超比例就业奖励等政策落实,实现新增按比例就业170人,辅助性就业1800人。

(二)聚焦精准康复,在服务供给上有突破。组建丽水康复医学合作联盟,加大市、县两级康复医疗技术合作。市残联康复医院开设残疾儿童康复门诊,新增抚触水疗、密集训练、互动训练、中药等4项康复服务项目,实现全年累计收治康复人数230人以上。优化儿童康复机构星级评定,力争创建创建6所三星级以上儿童康复机构。探索残疾青少年日间工坊,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消除残疾青少年日间照料和训练的服务“空白”。实现精准康复服务31000人,儿童康复与补贴400人,辅具器具适配9300 人。

 (三)聚焦服务设施,在项目建设有突破。加快残疾人信息化建设,完成一期、启动二期丽水市残疾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在成果运用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以打造省内一流的托养中心为定位,加大规范管理、提高入住率。完成遂昌县托养康复项目和莲都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出租收回改建项目,庆元县、松阳县公办托养项目动工建设,云和、景宁、缙云、青田完成选址、争取动工。

(四)聚焦事业宣传,在平台载体上有突破。利用电视台《委员视点》栏目,争取每季度开办一期残疾人课题专栏。整合市、县两级微信平台,建立残联“微信矩阵”。探索社会化助残新渠道,组织助残服务“爱心大卖场”等系列“微直播”活动。举办丽水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浙江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举办特殊艺术巡演54场次,推进全市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读一本书、看一份报刊、游一次公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的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惠及残疾人1500人。

(五)聚焦环境建设,在无障碍改造上有突破。启动“畅游丽水”无障碍行动:完成家庭无障碍改造700户,建成9个省级无障碍社区;投身丽水“大花园”“乡村振兴”建设,推进农村无障碍环境改造试点;推进部分重要旅游景点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六)聚焦基层基础,在自身建设上有突破。以市、县两级换届为契机,重点推进、落实市、县两级残联“兼挂职”工作。举办全市残联理事长业务培训班。逐步扩大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完善专门协会管理机制,出台结对联系、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全市残疾人人才库,有效开展人才挖掘和培养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市残疾人事业已经站在了历史新起点,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下,手握接力棒,继续向前冲,努力开创丽水市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为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