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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10-01-12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lscl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残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宣传、维权等工作,圆满完成“十一五”任务,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努力使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法律法规政策落实

深入贯彻中央7号、《残疾人保障法》、省委3号、《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市委7号和《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当地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惠残政策。加大宣传、执行和检查力度,协调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确保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办全市第二届残运会

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1年10月中旬在我省举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办会出彩,参赛出色”和“保六争五”的要求与目标。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其中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是金牌2枚,参赛运动员14名。同时,我省将在2010年召开全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要求各市组团参加。为了挖掘、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组团参加省残运会,完成全国残运会的参赛任务,决定于省八届残运会之前举办全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目前,筹备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专项经费,加强与体育部门的协调,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集训,做好组团参赛工作。通过努力,把市二届残运会开成是选人才、赛水平的体育大会。

(三)实施残疾人阳光工程

根据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结合丽水实际,从今年开始实施残疾人阳光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努力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困难。

1、共享小康场所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敬老院、福利院和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撤并后闲置的学校、乡镇政府、卫生院等公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改善设施或独立自建,采取民办公助形式建设场所,业主与供养、照料对象签订协议的方式,解决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的场所。今年,全市计划新建或创办5个日间照料或集中托养机构,为9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为6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

2、低保比例提高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贫困残疾人情况,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列入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残疾人低保比例(目前低保残疾人仅占低保总人数的25.9 %),今年计划将残疾人低保比例提高到26%。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应保尽保;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不含10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抓紧调查摸底,做好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对未列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要按照当地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3、加快残疾人就业工程。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实现小康的根本途径。各级残联要开拓渠道,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联系沟通,输送400名残疾人到发达地区企业就业;广泛开展种养业技术培训,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计划培育基地27个,实现残疾人就业130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鼓励征收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实现按比例就业300人;从丽水山区实际出发,推广残疾人来料加工就业,实现就业300人。

(四)重视设施建设使用和完善

1、市本级投入使用。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力争4月份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要将现有三个挂牌市残联、民办公助的机构(脑瘫儿童康复部、聋儿语训部、脊椎康复部)搬迁进驻营业,并计划于下半年开设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部。同时,搞好假肢、助听器验配,开展盲人电脑、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种养业等技能培训项目,并为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协会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设施应有的作用。

2、县级设施不断完善。按照《浙江省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照省定建设标准,加快达标建设进度。莲都区、缙云县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遂昌县要抓紧装修改造,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云和县要狠抓建设质量和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松阳县要抓紧办理项目开工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景宁、青田、庆元、龙泉要抓紧制订规划,争取通过新建、扩建、置换等办法得到解决。

(五)加强残联自身建设

1、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国残联与民政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逐步落实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任命和聘用工作以及相应的待遇;村(社区)要基本成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活动场所和职责报酬。今年,计划在全市开展残联组织建设规范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加快推进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2、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规范干部考核、考勤、轮岗制度。加强残联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努力协调关系,争取干部交流机会,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

(六)创造条件申报爱心城市

创建爱心城市,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省残联基本工作要求。去年,我市没有申报。为了逐步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市从今年起,要结合实际,制订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努力,力争有1-2个县(市、区)能基本达到创建标准,提出申报。其他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组织,优化服务,扩大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