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残联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残联党组书记孙福仁,副理事长、党支部书记谢丽福和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活动由市残联党组成员、党支部副书记吴锦华主持。
会上,谢丽福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随后,全体党员通读原文学党章。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条进行了原文通读,进一步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履行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党员必须履行好《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八项义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要加强党的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要结合自身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主动性;要起到楷模带头作用,在争先进位大赶超中奋力谱写残疾人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