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3月28日,欢迎您访问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首次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测试
发布时间: 2019-04-15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吴锦华


基本信息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本指南适用于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适用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乡镇(街道)

决定机构

县级残联

责任处(科)室

残联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地点

办公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残联(丽水市囿山路***号(商会大厦)) 大厅 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

0578-****

监督投诉电话

0578-12345

审批结果

符合申请条件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送达《不予批准决定书》。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如果时间单位为“天”,则指自然日)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出具单位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自行提供

纸质表格

1份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自行提供

纸质表格

1份

必要

申请人身份证

自行提供

原件

1份

必要?/系统可查询即可

申请人户口簿

自行提供

原件

1份

必要?/系统可查询即可

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申请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的还需提供358×441像素的电子照片

自行提供

原件

3张

必要

因病因伤致残的须提供医院病历

自行提供

原件

1份

必要

监护人证明材料

自行提供

原件

1份

必要

授权委托书

自行提供

原件

1份

必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请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县级残联受理——审核——指定医院残疾评定(复评、终评)——在所在村(社区)公示——县级残联审批——县级残联制证——发证。

流程图

 

办事流程图:组宣—证件办理—残疾人首次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jpg


收费情况

 

对于维持原评定结果的,复(终)评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法定依据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18〕24号)

 

办事者权力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有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权利;

2.对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有申请复评、终评的权利;

3.对卧床不起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有申请上门评定的权利。

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

2.复评、终评时申请人的近亲属应予以回避。

 

常见问题

 

 

其他

 



在线预约   

附件表格:组宣—证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doc

附件表格:组宣—证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