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4-24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admin
事项名称: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办理流程 |
申请方式 | 网上 | 受理层级 | 各县(市、区)残联、南明山街道残联 |
咨询电话 | 2056918 | 责任处室 | 康复部 |
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内 | 联办单位 | 残疾儿童定康复机构 |
办事者到场次数 | 1次 | 审批结果 | 网上答复 |
结果送达 | 电话通知 | 办事地点 | 各县(市、区)残联、南明山街道残联 |
申请条件:服务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 |
1.丽水市户籍0—6 周岁,经鉴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2. 上述对象中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凭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年龄可放 宽至 8 周岁;上述对象中具有肢体矫治手术指征的,年龄可放宽至 16 周岁。 |
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办事程序 |
个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受理审核上报市(县、区)残联,市(县、区)残联复核批准,给给予补助。 |
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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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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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8〕36号 |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
(一)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有享受基本康复训练24000万;肢体矫治每人给予最高 12000 元和 6000 元的补贴;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 600 元、每年最高 6000 元的补贴。 |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