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4-29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李盛楠
事项名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理流程 |
申请方式 | 网上 | 受理层级 | 各县(市、区)残联、南明山街道残联 |
咨询电话 | 2056918 | 责任处室 | 康复部 |
办结时限 |
| 联办单位 | 中标施工方 |
办事者到场次数 | 1次 | 审批结果 | 网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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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电话通知
| 办事地点
|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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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必要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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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申请表》.docx表格下载
| 个人 | 原件 | 1份 | 必要 |
残疾人证 | 个人
| 原件核对,复印存档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低保证 | 本人 | 原件核对,复印存档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低保边缘经济收入证明
| 村委(社区) | 原件 | 1份 | 必要 |
申请条件:服务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 |
具有丽水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考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 |
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办事程序 |
文字描述:个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受理审核上报市(县、区)残联,市(县、区)残联复核批准,给付补助 |

文件依据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残联发〔2017〕34 号 |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
(一)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有享受本项目最高改造补助6000元。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 |
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