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办理流程 | |||
申请方式 | 网上办理 | 受理机构 | 县级 |
咨询电话 | 12385 | 责任处室、单位 | |
办结时限 | 30天 | 联办单位 | |
办事者到场次数 | 0次 | 审批结果 | 补助发放 |
结果送达 | 银行转账 | 办事地点 |
材料名称 | 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申请人 | 网上填写 | 必要 | ||
上学年缴费票据 | 申请人 | 原件照片 | 在线上传 | 必要 |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 申请人 | 原件照片 | 在线上传 | 必要 |
申请条件: |
2.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并根据规定标准缴纳学费;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毕业生。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于次年7月15日前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县级残联集中受理与审核、县级残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8月15日前将助学补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补助对象。 |
收费情况 |
无 |
文件依据 |
《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 |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
权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有申请助学补助的权利。 |
义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2.按时提交补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