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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4-30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胡盈盈

事项名称: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办理流程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受理机构层级

市级、县级

咨询电话
12385责任处室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办结时限
联办单位
办事者到场次数
1次
审批结果
审核确认书
结果送达
网上送达办事地点



材料名称出具单位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必要性描述

附件表格:教就—就业服务—《残疾人求职登记表》.doc

表格下载


申请人网上填写

必要




申请条件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报、审核、发放《审核确认书》。



用人单位比例.jpg






收费情况




文件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9号)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权利: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有提出复核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