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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2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lscl

各用人单位:

2016年度丽水市本级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丽水市本级范围内(含莲都区、开发区)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中央省部属、外省市驻丽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今年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620日,以后每年1215日前申报当年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申报办法

各用人单位如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请到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将填好的表格及要求附送的相关资料报送残联相关部门,属市地税第一税务分局管理的用人单位上报给丽水市残疾人就业中心,联系电话:2056919;属市地税第二税务分局管理的用人单位上报给莲都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联系电话:2025969

残疾人就业信息QQ交流群:317923960

安置残疾人就业申报表.docx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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