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入住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要对部分无障碍设施进行修缮和改造,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成交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质量和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以得分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三、提交材料
1.投标人报价材料,要求按工程清单分项汇总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中午12点整,逾期不接受报价。
投标人请将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装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外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颜靖,联系电话13957076585。
五、工程控制总价
柒万元整,高于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六、工期
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完工交付使用。每逾期一天扣工程款500元。
七、修缮工程量
对大楼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居室、通道进行无障碍改造。具体改造点位、设施技术参数要求等见《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无障碍改造工程清单》。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到现场实地测量工程量,未实地测量或者因投标人测量偏差业主方不予负责。实地测量联系人: 颜靖,联系电话13957076585.
2.投标人报价为该工程总价,包含管理费、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3.报价时要求分项填报单价,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工程量变动时按单项报价标准结算。
4.报价时要求提供施工所需材料一套,包括L型扶手、上翻扶手、小便斗扶手、洗手盆扶手、闪光提示门铃、报警器、毛巾架各1件。
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