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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丽水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大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20-10-16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陈益妃

10月15日,市残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残联党组书记蔡通友组织传达学习了市委胡海峰书记在丽水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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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意义。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

二是要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践行者。全市残联系统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我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大会特别是胡海峰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为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贡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