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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季度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 2017-06-29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市残联 刘任和


6月27日,丽水市残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季度工作例会。市残联党组书记孙福仁主持会议,班子领导胡晓红、谢丽福、陈建光、吴锦华和中层干部、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副组长桑亦凤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吴锦华向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丽水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工会活动安排有关规定》,报告了市残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干净干事创新业”专项活动等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班子领导谢丽福、陈建光,中层干部刘任和、汪志勇、叶菁、胡秀梅分别作“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

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副组长桑亦凤组织学习了省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了去年以来纪检组的主要工作,对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并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市残联党组书记孙福仁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自身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恶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层以上干部要真正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做好“三个榜样”,即做学习的榜样、干净干事的榜样、执行的榜样,带领残疾人工作者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深入持续落实八项规定等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以常抓来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坚持从细节、小事入手,驰而不息做好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最后,胡晓红理事长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强化认识,走出思想误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克服额外负担的“无关论”无权无责的“净土论”应付了事的“形式论”,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二要坚守红线,防范岗位风险。立足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财务、维权服务的关口防范,把好风险点。三要履好“双责”,带好工作队伍。把“一岗双责”作为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时刻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廉政”要求,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扎紧篱笆、守好仓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要建好制度,促进工作长效。注重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风险排查和督促,找准制度建设的盲点、重点和难点,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评析、早预警、早处置,把风险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