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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制定出台《庆元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4-01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庆元县残联胡慧华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扎实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促进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近日,该县制定出台《庆元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该《办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求,进一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办法》新增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学费补助、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补助政策。

《办法》还对灵活就业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困难残疾人,补助标准从原有按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提高到40%,同时对残疾人在公办停车场停车、房屋征收、建房审批、公租房申请、不动产权登记、有线电视安装、通信资费优惠、法律援助等方面政策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