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浙残联发[2021]16号)文件精神,10月18日,市残联组织专家,对申请定点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设与服务评估标准(2021年版)》进行现场评估,分值达80分以上,符合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要求,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11月2日止,公示期7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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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