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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残联201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3-07-12 浏览次数: 0次 作者: 李盛楠

2012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紧扣中心大局,贴近残疾人需求,务实高效,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扶残惠残政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注重残联自身建设,服务理念适应时代要求

(一)完成县乡残联换届。市残联及时部署县、乡残联换届工作,下发指导意见,成立工作组进行督导,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县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各级残联精心筹备,共同努力,在全省率先完成换届工作,得到省残联的充分肯定。通过换届,各地全面部署了今后五年的残疾人工作,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

(二)加强干部素质教育。组织市、县新任理事长参加全省残联理事长培训,多次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市残联机关认真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完善了集中学习、讨论发言、撰写理论文章等制度,被评为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三)组织外出考察交流。组织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赴台湾学习考察残疾人社会保障与社会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市、县(市、区)残联及市直相关部门到广西、贵州、海南、台州等地,学习考察残保金征收、爱心城市创建等工作,拓展了视野,借鉴了先进经验。

二、重视舆论氛围营造,爱心事业得到社会支持

(一)打造走廊宣传文化。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在市残联办公室、会议室、培训教室、走廊等处悬挂各级领导关爱残疾人、残疾人参与社会建设的照片、残疾人伟人图片资料以及残疾人优秀书画作品,成为残疾人事业宣传的独特窗口。

二)创办事业成就展厅。展厅布局紧凑,设计巧妙,安排合理,集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残疾人才艺技能、残疾人荣誉等综合展示为一体,彰显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主题,营造了全社会助残的浓厚氛围。

(三)编辑五年成就资料。组织市、县残联干部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撰写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报告文学、实践探索等文章,编辑出版了《自强践行》一书。各地也纷纷以图片展、成果展等形式,总结宣传残疾人事业,提高残联社会影响力。

四)塑造对外良好形象。5月,举办了全省11个市级残联理事长联谊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邢建绪副理事长、省残联陈燕萍理事长等率领中残联、省残联调研组先后到缙云县、云和县和松阳县,调研指导两个体系建设及农村残疾人工作;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率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丽水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9月,举行了全省阳光·微笑伴我行残疾幼儿轮椅捐赠暨摄影活动;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及省残联部室领导还先后7次来丽水调研指导,是上级领导和兄弟市残联领导来我市调研残疾人工作次数最多、规格最高的一年,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整合社会有利资源,设施建设有了较大加强

(一)报建市级托养中心。根据市区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需求,深入开展托养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并多次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专题汇报,得到了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2012年9月,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正式获得立项批复,总用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539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6450万元,建成后年服务能力500人。

二)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各级残联积极与对口残联联系,设计了帮扶项目,签订了帮扶协议,已得到宁波、嘉兴、湖州3市13个县(市、区)的帮扶资金7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平衡发展。

(三)创办民办庇护中心。坚持借力发展,统筹社会资源,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了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目前,全市已有11个省级民办残疾人庇护机构投入使用,入住智力、精神及其他残疾人278人。

(四)推进康复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康复服务设施功能专项调研活动,对全市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功能布局、人员配备、设施建造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目前,松阳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和外部装修,青田、庆元、云和等县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景宁县完成了主体框架工程,龙泉已奠基开工,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四、完善助残扶残措施,特色工作得到领导肯定

(一)修订扶残助残办法。针对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变化、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市残联对市政府2008年发布的《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通过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县级残联意见,在残疾人康复救助、就业扶持、创业帮扶、助学补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报送市政府。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多方征求修改意见,下步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探索生活补助制度。5月31日,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丽水市区残疾人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市区受益残疾人达1479人。12月,省残联在总结我市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我市6145名残疾人领到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改善了生活状况。

(三)协助做好涉残工作。进一步推广残疾人维权社会化工作方式,开展市、县级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建设,全市有124名残疾人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进社区、农村活动,发放各类法律书籍、宣传册3500多册,残疾人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比例明显提高。尤其在城区旧机场拆迁工作中,市残联以大局为重,及时抽调领导干部、协会骨干、法律工作者组成工作组,深入残疾人家庭听取诉求,主动协调各方面关系,使第一批涉及到的残疾人家庭及时顺利拆迁,为第二阶段及今后拆迁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组织义工助残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探索普惠加特惠的菜单式服务模式,共投入30余万元资金,为残疾人发放助残物资,提供医疗救助、设施改造、辅助器具赠送、日间照料、咨询服务等助残活动,惠及市区5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任务完成彰显良好业绩

(一)争得机构特惠政策。市康复指导中心建设得到市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经批准设立的幼儿特教中心将抢救性康复纳入学前教育序列,填补了我省空白;康复特教人员获批领取特教津贴,康复中心被纳入医疗公费定点单位,走在全省前列。

(二)取得上级扶持倾斜。通过项目扶持和政策配套,得到省级补助资金3347.2万元,其中庇护中心建设361.1万元、就业创业帮扶236万元、综合服务设施建设499.5万元、机动车燃油补贴13.4万元、基本生活保障工程634万元、托安养工程1051.6万元、康复工程291.8万元、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259.8万元。同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我市价值100万元的残疾儿童营养餐食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了价值220万元的残疾儿童轮椅。

(三)拓展就业新的举措。全市21739名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持证残疾人中,有18609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85.6%,其中按比例就业1106人,当地福利企业集中就业1227人,异地就业2158人,个体就业或自谋职业3358人,从事种养业6887人,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其他形式就业1759人;建成各级残疾人扶贫基地111个,从业人员1156人;培育残疾人来料加工点28个,从业人员958名。为624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帮扶。残保金征收提标、扩面双管齐下,全市累计征收残保金4565万元,同比增长19.57%,其中市本级征收入库1621万元。全面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市本级先后举办残疾人扶贫基地负责人培训、来料加工经纪人培训等8个主体班次;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举办了有机茶、中药村种植和家禽家畜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全市参训残疾人达1031人次,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

六、开展各类有益活动,增进活力发挥有效作用

(一)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莲都、青田、云和、缙云、遂昌、松阳等县(区)先后举办残疾人体育运动会,莲都区残疾人运动员蔡余庆燕参加2012年伦敦残疾人奥运会,成为我市参加残奥会的第一人。各级残联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发现、培养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和书画爱好者。市残联举办丽水市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并承办了全省残疾人摄影艺术创作培训班。

(二)举办技能竞赛活动。市残联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来自9个县(市、区)68名残疾选手分别参加了计算机操作员、中式面点、手工编织和水彩绘画四个竞赛项目,取得高级、中级或者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成立市残疾人自强书画协会,多次举办残疾人书画展、学术交流、外出采风等活动,提高了协会成员的书画水平。各级残联以残疾人节日为载体,以专门协会为依托,通过召开专门协会座谈会,研究、讨论协会工作,探讨如何解决实际问题,既发挥了协会骨干作用,又激发了残疾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