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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图)

( 市残联 俞豪锋 2008-06-20 17:39:00)

 

6月19日上午,丽水市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部署我市残疾人工作。市委书记陈荣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钭革非汇报了《意见》的主要内容,省政府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部署和我市贯彻落实的建议意见。

 

陈荣高书记充分肯定了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原则同意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提出的贯彻《意见》的几点建议。他指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工作力度越来越大,为残疾人办实事一年比一年多,效果一年比一年好。各级残联要抓住机遇,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陈荣高书记要求,我市贯彻《意见》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市残联要抓紧草拟我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交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印发执行。二是2001年市政府发布《丽水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10号政府令),很多内容已经不合时宜,要抓紧修改,提交市政府重新发布。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托(安)养工程、康复工程、安居工程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能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要抓好落实。特别是要重视精神病人的防治康复工作,由政府买单,将精神病人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对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推广龙泉市锦溪镇卫生院精神病防治中心的做法,争取每个县都建立一个防治中心,既能解决卫生院当前存在的困难,又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武疯子”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大的工作要结合丽水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如安居工程,要继续抓好落实,力争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我市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四是要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和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该提拔的要提拔,该使用的要使用。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天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钟,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等领导还就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精神病人防治、残联自身建设、残疾人干部培养和参政议政等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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