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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残疾人事业2008年荣誉录

( 2008-06-04 11:47:00)

2008年5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于庆元县残疾人吴火菊“浙江省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浙残工委[2008]2号),并希望全省广大残疾人以吴火菊为榜样,奋发图强,不断进取,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2008114日,丽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丽水市“扶残助残爱心企业”和“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的决定》(丽残工委 [2008]6号),决定对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扶残助残爱心企业”和李美圭等11个“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给予表彰。

扶残助残爱心企业: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电信公司丽水分公司、浙江丽人木业集团有限公司、浙南蓄电池隔板有限公司、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青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遂昌县华山门诊部。

扶残助残爱心人士:李美圭,青田籍在莲都区务工人员;徐志林,莲都区至灵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负责人;杨晓丽,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专业07级学生;郑宗兰,浙江庆龙集团副董事长;徐宝林,青田籍华侨;柳光南,丽水市鑫和珠宝有限公司;柯子红,缙云县五云镇;王宗和,浙江科马摩擦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民,云和县兆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林建华,浙江三川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远龙,庆元县慈善总会会长。

 

2008年11月17日下午,我市在南明宾馆举行了全市残疾人文艺节目评比演出。经专家评委会评审,评出了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优胜奖4个,莲都区残联等9个单位荣获组织奖(丽残[2008]38号)。

组织奖:

莲都区残联、龙泉市残联、青田县残联、缙云县残联、松阳县残联、遂昌县残联、庆元县残联、云和县残联、景宁县残联。

表演奖:

一等奖:音乐小品《残鹰之歌》,胡剑、罗红卫,龙泉市残联选送;小品《夫妻》,方建英、郭福俊等,松阳县残联选送;男声独唱《心的方向》,叶雄,庆元县残联选送。

二等奖:器乐合奏《金蛇狂舞》,赵志伟、赵中华等,莲都区残联选送;小品《爱就在我身边》,徐斌、叶薇,景宁县残联选送;独唱《母亲》,杨欣才,龙泉市残联选送;巴乌《断桥残月》,华守阳,云和县残联选送;

三等奖:小合唱《爱我中华》,赵志伟、杨明友等,莲都区残联选送;小品《武大郎茶馆》,蓝建成、陈心圆,云和县残联选送;小品《真情》,丁景川、陶银丹、楼颖清,缙云县残联选送;民间艺术《十杯香茶》,丁钟相、何佩仙,缙云县残联选送;歌伴舞《感恩的心》,张雄峰等,遂昌县残联选送。

优秀奖:

独唱《梦中的绿州》,胡剑,龙泉市残联选送;歌伴舞《朋友别哭》,丁加法等,松阳县残联选送;单口相声《拜年》,张国平,青田县残联选送;独唱《你怎么舍得我难过》,陈方毅,青田县残联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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