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职能机构 政策法规 资料中心 办事指南 互动交流
  新闻快讯 教育就业 康复服务 组织宣传 学习园地 自强风采


 你现在的位置:残联>资料中心>理论文章
扶持残疾人入股就业的四大好处

( 2005-01-09 19:44:46)

 

为了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较好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丽水市残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市场经济的理念对残疾人的扶持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去年分别在松阳、青田、云和、缙云等县的种养基地进行了扶持残疾人入股就业的尝试。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取得初步成效,并体现出四个方面的好处。

一、劳动就业渠道拓宽

我们丽水地处山区,工业经济欠发达,加之残疾人自身条件较差,给劳动就业带来难度。去年,我们除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力度(全市共1727人),扩大当地和异地就业面外,还采取了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就业办法,即扶持残疾人在基地入股就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残疾人的好评,确保了就业渠道更加畅通。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选择的入股基地都是政府多年扶持的老基地,规模大、基础实、效益好。例如松阳县白龙茶基地拥有茶山2000多亩,实行产、加、销一条龙经营模式。还有的是残疾人的扶持基地,如云和县李军利板粟基地、缙云县周伟法种养业基地。这些基地业主普遍对政府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容易接纳政府的要求。二是安置的37名残疾人都是当地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他们之间彼此相互了解,有较强的信任感。同时,我们在选择安置对象时,在县级残联的引导下,充分听取当地政府、接收基地和残疾人本人的意见,然后签订入股就业合同。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残联的督促制约条款都在合同上作了明确,使他们在法律上有了保障。三是农村残疾人普遍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到基地就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他们工作在当地、生活在农村、支出费用少。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就业,既解决了出路,又考虑到实际,是一种劳动关系较为稳定的就业方式,值得推广。

二、扶持资金循环流转

贫困残疾人的脱贫,多数都是通过政府和社会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来解决的。通过多年的努力,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得到缓解,但还有很多残疾人因主客观多方原因,即使给了资金或其他帮助,也很难以扶持起来,且此类教训各地可见。我们为了尽量减少扶持资金的损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更有效的扶持上,对扶持残疾人入股就业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为此,我们对入股股金的永恒流转,采用了两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法律保障。按照《公司法》之规定,股金是股东投入的资金,只要企业不亏损、破产,股金只能增值,不会流失,且股东享有企业利的分配权和经过一定程序的经营决策权。我们选择的基地多数是种养业基地,只要种养对路、规模效益好、投股适量,一般风险不大。二是协议确定。残疾人入股就业的资金是由市、县残联按比例承担的,为保证该扶持资金不再流失,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扶持的残疾人死亡后,本股资不得继承;被扶持的残疾人另谋他业,未经县残联同意,股金不得转让给他人,等等。这些规定相对保证了扶持资金的稳定性,并使一些股金还能长期流转起来,扶持其他贫困的残疾人,变原来输血型为造血型扶持,进一步激活了扶持资金的利用率。

三、入股基地实现双赢

我们选定的扶持入股基地都是效益比较好的。基地发展和回报社会是业主的迫切愿望。我们紧紧抓住农村种养基地投资少、回报快、融资难等特点,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提出要求、听取意见。多数业主都赞成我们的做法,深深感到我们的思路与他们的想法融合到一起了,并认为基地至少在两个方面实现了双赢:一是基地发展了应回报社会。近几年农村种养业基地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扶持,现在收益高了、生活好了,决不能忘记党的恩情,残联提出入股安置贫困残疾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十分乐意接受。现在农村贫困人口还很多,浙江要提前实现现代化,他们这些先富起来的强势群体,应为弱势群体摆脱贫困多作一些努力。二是基地发展仍需要资金的注入。这些基地都在农村山区,且多数是承包种植的,要上规模、上档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必须注入大量资金再发展。但由于金融机构信贷制度的限制,农村房产、基地等不能作为信贷担保,这给基地融资带来困难。我们安置残疾人以3000-5000元不等股金入股就业,并对一些残疾人种养基地还给予一定的无偿资金,这些正是业主求之不得的好事。此外,为使基地便于项目包装,能向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市残联还发文将这些基地确定为“市残联扶贫种养基地”,并给制作了3×7米的基地宣传牌,以扩大影响,提高基地产品知名度。去年,松阳县白龙茶基地就以这种方式争取资金达60多万元。为此,入股就业是一种扶持发展、解决贫困的好模式,既圆了业主回报社会的愿望,又缓解了基地资金紧缺与加快发展的矛盾,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双赢。

四、残疾贫困一次摆脱

残疾人贫困扶持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效果较好的还是不多见,相比之下,残疾人入股就业扶持是一种最见成效的做法,并能达到一次性脱贫。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收入来源作保障:一是工资收入。我们残联、就业基地、残疾人三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残疾人劳动月工资不少于300元,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其实不少基地月工资达400-600元,部分有一定技能的残疾人月工资还可达1000多元,这样每人年工资收入就可达4000-5000元。二是股金红利。我们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残疾人股投入的股金,要求基地建立健全财务帐册,按照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实行按实分利,县残联有权监督基地的结算方式。如基地效益欠佳,要实行保底分利,投入股金5000元的,年利不少于500元。去年试行半年多时间,这些基地均按以上规定兑现了,使残疾人年收入达到5000-6000元,大大高出了我市农民年均3200多元的收入。据了解,有的基地业主,春节期间还到就业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送去礼品和慰问金,受到社会的好评。

       (作者:丽水市政协副主席、 丽水市残联理事长   齐育华)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2008版权所有 建议浏览器IE6.0 分辨率:1024×768 浙ICP备07000001号
丽水残联管理维护 地址:丽水市大众街3号(府前邮政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78-2511771